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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境外体验店

东莞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境外体验店

东莞时间网讯(全媒体记者 高志全)东莞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境外体验店,打造电商村、电商谷……10月31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透露上述计划。

《意见》提出,面向全市5000家传统制造企业,分行业、分区域举办各类交流会、洽谈会、对接会、宣讲会等活动,挖掘和物色500家有条件、有潜力的重点企业进行深入诊断和个性化辅导,力争通过2?3年努力,培育50家应用电子商务成功转型发展的企业,并以此带动更多传统制造企业转型发展。

新政变化:

增加电商特色产业项目、创新型电商企业资助

《意见》对原文件中现有的“一事一议”“鼓励电子商务销售和服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电子商务专才来莞留莞工作”“支持建立电子商务物流公共平台”“鼓励建立产业园区形成集聚”“扶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等14类项目,调整合并为“电商销售企业、服务企业及创新型企业奖励”“电商专业园区奖励”“跨境电商奖励”“电商示范企业奖励”“电商特色产业资助”“电商系列活动资助”“电商人才引进培育”等7类项目。

修订后的政策删除了原政策中“支持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总部落户东莞”和“支持物流设施提供商引进在莞结算电子商务销售企业”这两项资助项目;将“培育引进结算型电子商务企业”“强化电子商务融资支持”调整合并到“电商销售企业、服务企业及创新型企业奖励”;将“扶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企业发展”“支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调整合并到“跨境电商奖励”;将“支持建立电子商务物流公共服务平台”调整合并到“电商专业园区奖励”。

“电商销售企业、服务企业及创新型企业奖励”由原来以税收增量作为奖励标准修改为以销售额增量为奖励标准,避免受政策变动影响。同时,增加了电商特色产业项目和创新型电商企业的资助。“电商专业园区奖励”完善了申报条件并增加了三旧改造项目打造的电子商务集聚区奖励。“跨境电商奖励”增加了“海外仓”、境外体验店、O2O境外展示厅和境外配送网店等项目的奖励。

政策特点:

支持建设“海外仓”、境外体验店

修订后的政策条款主要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增强了与国家、省有关电子商务扶持政策的匹配性,既符合上级的总体部署要求,也有利于我市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创新思路开展工作。

二是更加符合东莞产业集聚、货源丰富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以及企业的迫切需求,体现了东莞特色,包括突出扶持电商龙头企业发展,打造东莞电商品牌,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支持依托三旧改造项目打造电商村、电商谷等特色电商集聚区等。

三是注重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不追求面面俱到,包括突出抢占跨境电商发展制高点,加大对跨境电商项目资助力度,支持建设“海外仓”、境外体验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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