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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重卡出口吉尔吉斯受吉政府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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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从2003年开始对吉尔吉斯斯坦出口重型载货车,从整体上看,出口吉尔吉斯斯坦的重卡规模呈逐年稳定上升的态势,出口量从2003年的十几辆快速上升到2006年的一百多辆,创历史新高;出口金额从2003年的近10万美元直线上升至2006年的三百多万美元,并在2007年9月份达到历史最高值。(见图1)

      图1  2003~2007年9月我国重卡出口吉尔吉斯斯坦规模变动轨迹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统计年鉴、国研网
  注释:重卡包括牵引车、自卸车、14t<车总重≤20t的普货车和车总重>20t的普货车四种产品。
  从出口结构上看,重型普货车是我国对吉尔吉斯斯坦出口的主要产品,2003年以来,每年都有出口记录。其中,车总重>20t的普货车的出口量呈逐年稳定增长的态势,从2003年的仅5辆上升到2007年9月的七十多辆,创了历史新高;而14t<车总重≤20t的普货车出口量波动性较大,2003~2006年,出口量基本上处于稳定上升的态势,在2006年的峰值达到54辆,但是截止到2007年9月,概念的出口量仅为6辆。
  对于牵引车,我国2005年才开始对吉尔吉斯斯坦出口,出口量呈稳定上升的趋势,从2005年的4辆快速上升到2007年9月的近40辆,翻了近十番;对于自卸车,我国只在2004和2006年对吉尔吉斯斯坦出口过,出口量保持在6、7辆的水平。(见图2)

      图2  我国重卡子产品出口吉尔吉斯变动轨迹

   

  尽管我国重卡对吉尔吉斯斯坦的历年出口规模逐年扩大,但是该国部分路段年久失修,交通运输环境较差。吉政府为了保护交通境况,分别于2006年8月和2007年10月下达命令禁止大型货车在部分路段通行。具体如下:2006年8月,吉政府下令禁止40吨以上货车在比什凯克―吐尔尕特公路通行。原因是该路段年久失修,现通行车辆载重量多在60吨以上,不符合原设计通行标准,并对路面破坏较大。为配合命令实施,吉已在该公路设立车辆载重检查站,着重检查并处罚超重车辆;2007年10月,吉奥什州政府又下达命令,禁止车长6.5米以上的大型货运车辆于冬秋两季在中吉乌公路吉境内段通行,原因是上述公路路况较差,时逢秋冬泥泞难行,遇有岔路大型货车转向不便,极易翻车。
  另外,由于我国生产的汽车与其他国家的汽车相比具有价格低、式样新颖、耗油量少、售后维修服务有保障,符合吉尔吉斯斯坦国家的国情,因而得到了吉尔吉斯斯坦私人运输业主和居民的喜爱;另一方面,虽然前苏联时期生产的如“拉达”、“莫斯科人”、“卡玛斯”牌的汽车在吉尔吉斯斯坦还占据主流地位,但其款式陈旧,许多车型不生产了,配件缺少,维修成本高造成了中国汽车在吉国占有了一定席位。由于我国汽车在吉尔吉斯斯坦畅销,在吉国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因而,吉政府对大型载货车运行的限制不仅影响到吉国大型载货车的消费市场,而且也会阻碍我国重卡对吉尔吉斯斯坦的出口。
  (撰稿人:姚芳,本文属原创稿件,由北京中恒远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专供EC网,转载请注明来源。文中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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